架構與治理
董事委員會與章程
為協助董事會高效能地履行其職責,有四個委員會處理 P&G 所面臨的特定主題。
在每年召開股東年會期間,董事會的獨立治理與公共責任委員會將審查各董事會的成員資格,並向全體董事會推舉董事會委員會成員名單。若情況允許,治理與公共責任委員會亦有可能建議於年內做出變更。目前的董事會常務委員會成員名單如下所示。
P&G 稽核委員會
成員:B. Marc Allen、Angela F. Braly、Christopher Kempczinski、Christine M. McCarthy 及 Patricia A. Woertz (主席)。
宗旨:稽核委員會在其章程中規定了以下各項相關責任:公司財務報表的品質及完整性;公司對各項法律及法規要求的合規性;公司的整體風險管理流程;獨立註冊會計師事務所的資質及獨立性;公司內部稽核職能及獨立註冊會計師事務所的表現;編制稽核委員會年度報告,以納入本公司的委託投票說明書;以及協助董事會及公司解釋及應用公司的全球商業行為準則。
P&G 薪酬暨領導階層發展委員會成員:
Joseph Jimenez、Christopher Kempczinski、Debra L. Lee、Terry J. Lundgren(主席)及 Christine M. McCarthy。
宗旨:薪酬暨領導階層發展委員會制定了一份章程,依據章程,該委員會可完全授權並負責公司的整體薪酬政策、其針對董事會選舉之主要管理人員的特定用途(包括對其薪酬做出之審查及評估)以及董事會非員工成員之薪酬。該委員會還會協助董事會培養領導階層及評估主要管理人員。
P&G 治理與公共責任委員會成員:
Angela F. Braly(主席)、Amy L. Chang、Debra L. Lee、及 Patricia A. Woertz。
宗旨:治理與公共責任委員會在其章程中闡述了以下各項相關責任:識別有資格成為董事會成員之個人;建議何時向董事會加入新成員;舉薦相關個人,以填補董事會之職位空缺;舉薦參加下屆股東年會的董事候選人;向董事會建議是否接受在無競逐選舉中獲得「反對票」比「支持票」更多之任何現任董事候選人的辭職;定期制定並為董事會之公司治理方針推薦更新;與董事治理及倫理相關的其他問題;評估董事會及其成員;審核計劃,並就公司之企業永續發展工作(包括環境品質、經濟發展及企業社會責任)向董事會提出建議;以及監督對公司及其利益相關者(包括員工、消費者、客戶、供應商、股東、政府、當地社區及公眾)至關重要的事項。該委員會考慮以下公共責任主題:組織多樣性、永續經營、社區及政府關係、產品品質及品質保證體系,以及企業聲譽。
P&G 創新與技術委員會
成員:B. Marc Allen、Amy L. Chang、Joseph Jimenez、及 Terry J. Lundgren。
宗旨:創新與技術委員會在其章程中規定了有關監督並為創新與技術事務提供諮詢建議的責任。該委員會考慮以下主題:公司的技術及商業創新方法、創新與技術獲取過程,以及對成功創新至關重要的追蹤系統。